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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零陆年六月一日,某企业主甲向乙前后借款六万,月息伍分,请我作担保,我该怎么办?

二零零陆年六月一日,某企业主甲向乙前后借款六万,月息伍分,请我作担保,在当场未见证他们之间的交易的情况下,我在借条上签了担保人自己的名字。甲于零玖年企业倒闭逃回老家,又于壹捌年伍月份因病去逝,甲所租用的土地上所盖的厂房被拆迁,获拆迁款六十万元,今乙向法院递交了二份起诉书,一份起诉企业主甲,要求返还以前的借款和本金。另一份起诉... 展开
房天下网友|2018-07-27 18:31 |来自北京市

其他答案

房天下网友

你好,这要看是不是连带保证。如果是连带保证,你可以让借款人的继承人用这60万还,或者你可以先还,再向继承人追偿。但是利息不能超过两分,超过的你可以不还。
2018-07-27 18:46
来自北京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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