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发生房屋买卖关系办理产权?北京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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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解决途径如下: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,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,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,即对发生在本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,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;将房屋出售给本村以外的人员则无效,因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,无法办理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书,因此不受法律保护
2016-12-30 16:40
来自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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